******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刁江干支流沿岸(灰乐屯东侧)无主废渣堆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刁江干支流沿岸(灰乐屯东侧)无主废渣堆污染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同意刁江干支流沿岸(灰乐屯东侧)无主废渣堆治理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刁江干支流沿岸(灰乐屯东侧)无主废渣堆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410-451221-04-05-175834。
三、项目建设地址:南丹县车河镇灰乐屯东侧,雁翔尾矿库西侧,刁江支流(车河河)沿岸。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清理及运输历史遗留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32029.90m3;实施净土回填工程32163.39m3,其中,回填净土29669.49m3,回填种植土2493.90m3;建设挡土墙240m;泥结碎石道路恢复工程1240m2;实施生态绿化工程,种植草本植物7260m2。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75.21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专项资金141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8.21万元解决。
六、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
******/)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印发
文件下载:
丹发改审批〔2025〕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