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采购条件
受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委托,******有限公司对GW2025-SH047同安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事项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企业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2年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同安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事项;项目内容:同安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事项,期限:2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参与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参与企业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参与企业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参与企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承诺函:参与企业应提供《资格承诺函》。
(四)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参与企业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参与企业响应文件递交截至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参与企业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参与企业信息的,不认定参与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参与企业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参与企业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参与企业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五)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参与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业务范围,在同安区具备相应处置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卫生填埋场、厨余垃圾处理厂、焚烧厂等),且场所选址须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提供规划许可文件。
2、参与企业需承诺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参与企业需承诺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4、参与企业需承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等,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5、参与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经营业务范围,承诺具备所涉及生活垃圾处置环节的相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处理,需提供完善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作业,需提供不同垃圾分区填埋方案;对经营范围内产生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废弃油脂等处理残余物,制定达标处置排放方案。
6、参与企业需承诺具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六)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6-24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100元;
参与企业应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银行大厦21楼前台领取纸质文件,如需邮寄的联系前台办理(电话0592-******,邮费到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6-28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提交方式: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2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06-28 09:30:00】
2、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评标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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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里二路46号
联系人:饶诗婷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龙华、张金交
联系电话:059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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