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镇镇综治中心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乌镇镇综治中心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该工程的招标申请已得到wz******x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乌镇镇综治中心改造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乌镇镇综治中心,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天棚、照明部分、空调、室外等内容。工程计划投资约67万元,计划工期要求:3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浙江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列入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工程。
5.投标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8000/TPBidder/memberLogin)。
******有限公司400-928-0095、057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电子标书以加密形式递交,加密电子标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若发现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读取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无法正常开启的,视为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col/col******42/index.html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
8.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0573-******
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0573-******
招标中心: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桐乡市乌镇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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