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长丰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二、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4号时代智谷创业园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招标方式及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政务大楼12楼1215室,联系人:任雨航 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长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长丰县政务大楼12楼1215室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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