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饮水机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W2025-SH474)更正通知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评分1-4项修改为:“所供小型直饮机、中型直饮机、壁挂饮水机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需明确小型直饮机、中型直饮机与壁挂饮水机品牌型号,否则不得分”。
二、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评分1-5项修改为:“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与所供产品型号一致的整机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cx.cnca.cn)的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三、将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评分2-2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保险进行评分:(1)总保额≥3000万的得3分;(2)总保额≥500万的得1.5分。注:已投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或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投保的,需承诺中标后对所投产品给予投保并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四、将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评分2-3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购买的在有效期内的公众责任险进行评分:(1)总保额≥1000万的得3分;(2)总保额≥500万的得1.5分。注:已投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或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投保的,需承诺中标后对所投产品给予投保并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五、将招标文件第二章商务评分2-6项分值修改为1分。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增加商务评分2-8项:“所提供的产品获得过净水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的,每提供一份得 0.2分,满分1分。需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8日9:00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592-222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