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 taggzyjy. com. cn)、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gp2017/site/index.js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中心编号:XT-ZC-******-02-01
省政府平台项目编号:SDGP************00048
项目名称:新泰市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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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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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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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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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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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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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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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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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开展新泰市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和资料整理、受污染耕地污染特征及成因分析、技术模式筛选与确定、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技术措施实施、土壤-农产品协同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建立健全台账资料、编制工作报告与技术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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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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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 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gp2017/site/index.jsp)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网上评审。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后果自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线上异议(质疑)。 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6、公告发布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街道青云路819号
电话: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铭流府邸D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