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已******改革局以汉发改能环〔2025〕4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张滩镇双井村、田湾村,五里镇五里社区、李湾社区和关庙镇吴台村、沈家岭社区。
2.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主管网3392.50m,污水接户全场6599m,污水检查井153座,一体式接户井402座。 其中:(1)双井村主管网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dn400)长187.1m、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dn315)长880m,接户管UPVC管道(DN150)长430m、UPVC管道(DN100)长1720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φ1000mm)41座,一体式接户井(300*300mm)143座;(2)田湾村主管网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dn315)长415.30m,接户管UPVC管道(DN150)长69m、UPVC管道(DN100)长345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φ1000mm)17座,一体式接户井(300*300mm)17座;(3)五里社区主管网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dn315)长544.80m,接户管UPVC管道(DN150)长90m、UPVC管道(DN100)长450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φ1000mm)28座,一体式接户井(300*300mm)30座;(4)李湾社区主管网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dn315)长390m,接户管UPVC管道(DN100)长1695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φ1000mm)14座,一体式接户井(300*300mm)113座;(5)吴台村主管网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dn315)长127.10m,接户管UPVC管道(DN100)长300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φ1000mm)11座,一体式接户井(300*300mm)15座;(6)沈家岭社区主管网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dn315)长848.20m,接户管UPVC管道(DN150)长250m、UPVC管道(DN100)长1250m,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φ1000mm)42座,一体式接户井(300*300mm)84座;
2.3项目投资总额:80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000000.00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汉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标段编号:E******46yzec4unli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汉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备注:申请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应根据陕建发〔2024〕1058号文件规定,需在有效期内及时换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
3.3.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和查询方法);
3.3.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3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3.4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7日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康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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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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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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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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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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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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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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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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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果园社区瀛湖路151号馨康佳苑二单元1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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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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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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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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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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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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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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