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
******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昇锐制药药品生产改扩建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
******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西部药谷,在现有厂区内依托现有原料药生产设备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并新增2条制剂生产线。具体产品结构调整为:取消现有3种原料药产品(帕瑞昔布钠、盐酸美金刚、伊班膦酸钠)共计0.22吨/年,新增6种原料药(癸酸氟哌啶醇、盐酸纳美芬、雷芬那辛、维生素A棕榈酸酯、牛磺熊去氧胆酸、盐酸阿罗洛尔)共计4.37吨/年。同时新增12种化学制剂药品,共计52000万片(粒/袋)/年。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环保投资约35万元。
1.废水:项目改扩建后新增的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分析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等,与厂区现有废水一并采用分质分类处理,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立方米/天,高浓度废水采用“UV+H2O2+高效多维电解”预处理,再与低浓度废水混合进入后端“改良型ABR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深度氧化絮凝”生化系统)处理,达到《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醴泉河。
2.废气:项目原料药车间固体原料投料粉尘、反应废气、蒸馏不凝气、真空干燥废气、抽滤真空泵尾气、取代反应废气等工艺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布袋除尘+酸喷淋+碱喷淋+活性炭纤维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37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制剂车间中制粒间、包衣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由34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制剂车间其他区域粉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除尘器+二次除尘柜处理,由30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新增制剂生产线的周转料斗、多功能流化床、搅拌桶、气流粉碎机、包装机、封口机等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原料药生产车间废液(冷凝废液、离心废液、过滤废液等)、废渣、过滤废物、质检废液、废试剂、制剂车间布袋除尘收尘灰、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暂存,定期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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