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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爱众·低碳安逸荟项目景观绿化施工询价公告
******有限公司对邻水爱众·低碳安逸荟项目景观绿化施工以询价的方式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采购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邻水爱众·低碳安逸荟项目景观绿化施工
(三)计划期限:根据项目部计划需求,分期分批提供,至本项目结束为止。
(四)供应商的选择:按总价最低的为本项目供应商。
(五)采购预算金额:132557.57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有限公司官网。
(八)其它说明:若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注: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爱众建设[2025] 18号)、采购人******集团官网******/hr.aspx?t=25)-招标采购栏-《企业限制投标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报名资料
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及报名条件要求的承诺函。
四、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2600.00元。
******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城南支行
账 户:2316 5523 0912 2115 476
(三)退还:报价保证金在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退还。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成交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同时禁止参加采购人公司内任何采购活动,并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法人关联相关企业一并纳入);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银行保函)。
六、付款方式
(1)付款前于每月25日,乙方必须提供与工程进度相符的工程资料(工程资料由项目部审核)、计量证书或结算书以及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进行进度款支付,同时扣除罚款、各种违约金、代扣代缴等各项款项。
(3)工程完工,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后15日内拨至实际完成价款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资料验收)12个月后,第一个养护期结束,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实际结算总金额的97%,剩余金额作为质量保修金。
(5)保修金在养护期(养护期2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做为起算点)满后扣除甲方支付的保修发生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递交资料
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算清单(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送到指定地点。未密封、未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名方式、地址及时间
******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联系电话:******。
(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九、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
******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统一拆封。
十、其他要求:
由于该项目品质要求高,为达到其效果,成交供应商所采购的苗木品质须达到8分(精品)货的标准。
十一、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
邮 编:638600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
******集团纪委:******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D栋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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