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完善东北地******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出资比例为 民航发展基金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完善东北地区空管气象探测设施工程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采购。
2.2 招标编号:LNZB-GCZ2025-0072。
2.3 招标范围:采购微波辐射计&大气电场仪各一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工程验收合格,待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发货至招标人指定现场。
2.6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
3.3 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4 其他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5年9月16日09:00时 至 2025年9月24日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 进行投标登记。
4.2 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按资格要求3.4(1)条款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9月16日09:00时 至 2025年9月24日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9月16日09:00时 至 2025年9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09:00时,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index.html)、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92/)上发布。
8.其他说明:/
9.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邮编:/
电话:024-******
联系人:张旭
受理异议联系人:韩先生 024-******
******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电话:024-******、024-******
传真:/
联系人:刘东东、张晓可
电子邮箱:******
******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