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后山路道路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后山路道路工程(一期)
高新区
******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主要建设内容:道路、交通、桥涵、给排水、电气、绿化、机电工程等。其中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北起旗山大道,往南延伸下穿福银高速,与规划路相交,终点止于棋盘路,设计长度1401m,红线宽度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一)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应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街道一侧范围内执行 4a类标准;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含开阔地)的建筑为主,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边界外35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边界外25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弃方运至渣土主管部门指定的弃土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和植被恢复。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马蜂盯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马蜂盯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马蜂盯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每天提供100000+条招投标采购信息,随时掌握最新发布的商机,实时更新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打开微信扫一扫完成付款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下载APP
联系客服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