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京信东海电厂二期1×1240MW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工程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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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京信东海电厂二期1×1240MW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工程项目填海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水库以西, 南至东成大道, 北 至规划的港口岸线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B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工程范围内,填海面积约43.416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堤工程和陆域形成工程,不包含造地完成后的软基处理工程,现已填成陆域,后续无其他填海施工内容。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海洋水文水动力、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报告书分析,填海工程实施后对工程附近水动力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流场变化主要在工程3km范围内,东海岛与东头山岛之间水道、A4-2区前沿和B区南侧堤头处流速增大,最大流速增幅约0.6m/s,A4-2区东南侧堤与B区之间区域、取土区周围流速减小,最大流速减幅约0.4m/s。填海工程实施后淤积区域主要集中在填海区东南侧水域和取土区、东头山岛北侧水域,年淤积强度在0.05-0.4m之间;冲刷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头山岛至东海岛之间水道区域、水道区域西侧及填海堤前沿区域,年冲刷强度在0.1~0.5m之间。(2)海水水质环境报告书根据实施前后监测数据对比分析,施工期间填海区域海水悬浮物浓度有所增高,工程区浓度高于其他区域,实际悬浮泥沙均局限在影响预测范围内,未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根据填海实施前(2008年-2010年)、填海施工中(2013年和2014年)、填海实施后(2015年和2017年)调查站位监测结果,施工期间悬浮物浓度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其他监测因子无明显变化,填海施工结束后,悬浮物浓度回落至施工前的背景浓度范围内,施工前后海水水质变化不大。(3)海洋沉积物环境本项目填海施工已完成,工程施工时基槽开挖、围堰施工、陆域吹填溢流产生的悬浮物随潮流向附近海域扩散并沉淀,成为覆盖附近海底表层新的沉积物。报告书对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围填海实施前后沉积物质量进行回顾分析表明,施工前后均存在石油类超标情况,整体海洋沉积物环境变化较小,项目围填海实施对海洋沉积物质量影响较小。(4)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环境报告书分析,由于本项目填海造陆施工已完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前期围填海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对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项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生物资源损失补偿,降低工程施工对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影响。(5)环境空气报告书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车辆、船舶产生的少量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6)声环境 报告******居民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施工期间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声环境的影响。(7)环境风险本项目填海施工已完成,项目用海潜在的、重大的安全和环境风险主要有施工期灾害天气所引起的自然风险、船舶碰撞、火灾及溢油等风险,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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