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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内容,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产生的钻探扬尘、爆破烟尘、废石场扬尘、食堂油烟以及运输车辆废气。
(1)钻探烟尘
钻孔、凿岩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外排,类比同类数据,产生的粉尘浓度大约为10mg/m3,采用湿法施工和洒水抑尘之后,浓度低于1.0mg/m3。探矿工程为区域施工,施工场地分散,持续时间较短、影响范围较小,对局部污染物较轻,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且该影响会随着勘探工程介绍而消失。
(2)爆破烟尘
探矿工程施工爆破产生的烟尘经风管排出后,单位体积含尘量降低,加之地势高,且处于旷野中,采取洒水降尘及自然稀释扩散后。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很小。
(3)汽车尾气
运营期在项目区内行驶的汽车将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成份为CO、NOx和总碳氢化合物(THC),它们的浓度与汽车行驶条件有很大关系,尤其在怠速和慢速行驶时,汽车尾气中污染物排放量最高。本项目勘探期间车辆较少。进出车辆的汽车尾气随着大气的自然扩散、稀释,加上绿化植被吸附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废石场扬尘
本项目废石堆置于废石场之中,废石场在空气干燥、风速较大的气象条件下,容易出现尘土飞扬,使得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升高,影响下风向区域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废石场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除与******学院干堆场扬尘速率计算得废石场扬尘量分别为7.537mg/s(0.027kg/h)。
本报告要求将废石场收集得到的降雨淋溶水用于废石场的洒水降尘,干燥天气时应使用沉淀池及高位水池水进行洒水降尘,充分洒水情况下降尘率约为80%,则采取措施后废石场扬尘量约为0.184t/a(0.021kg/h)。
(5)食堂油烟
项目有员工20******居民膳食指南》,成年人每天食用油摄入限量为25克,耗油量25g/人·d,则每天耗油0.5kg。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3%,环评取3%,则油烟产生量为0.015kg/d,5.475kg/a;厨房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居民点距离项目产尘区较远,因此,项目排放的粉尘对大气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及厨房油烟通过自然稀释扩散,爆破烟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单位体积含尘量降低加之地势高,且处于旷野中,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及自然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很小。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2、废水
结合项目特点,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坑道涌水及废石场淋溶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人员为20人。生活用水量按150升/人·日计,则用水量为3m3/d,废水量按80%计,废水产生量为2.4m3/d,本项目施工时间为12个月(365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095m3,废水产生量876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做林地灌溉,不外排。
(2)坑道涌水
矿区无系统的地下涌水观测资料,开拓系统尚不完善,未充分揭露各含水层、含水构造破碎带的水文地质现象,目前不具备地下涌水量定量预测的条件,未来地下涌水量无法确定,只能作定性预测评价。
若勘查过程中出现地下涌水且涌水量较小,及时进行封堵,若涌水量较大,依托原有矿区井下水仓进行收集沉淀后泵入矿区高位水池后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
(3)淋溶水
本项目依托原有矿区废石场,废石场在一定的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的条件下将形成堆场淋溶水,但产生的淋溶水较少,雨水水质成分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建设单位利用矿区的地形地势及山体的自然坡度,废石场在附近地势低洼处,并修建挡墙及截排水沟、沉淀池,淋溶水经过截排水沟导排至三级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后回用。根据相关气象资料,项目运营期晴天按250天计,雨天按115天计,兴国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60mm,淋溶水水量按下式计算淋溶水产生量为702m3/a(6.1m3/d)。
本项目淋溶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其他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均较低。原有矿区设有3个沉淀池,本项目依托其中一个三级沉淀池,有效容积为50m3,对淋溶水和坑道涌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降尘。矿区三级沉淀池进行均采用了防渗处理。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坑内涌水及废石场淋溶水等,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坑内涌水量较小,水量较小及时封堵,水量较大则排入井下水仓沉淀后泵入高位水池回用;淋溶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项目废水不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在坑道开挖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爆破、凿岩机、扒渣机、岩心钻机等井下设备将产生噪声,爆破产生的声压级一般≥110dB(A),掘进机械噪声源强在70~90dB(A),但由于爆破和凿岩均在井下作业,因此对地面声环境造成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由隔声衰减后达到厂界时其强度已不高,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钻探过程产生的废石以及办公生活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废土石渣
本项目依托矿区原有废石场,探矿开挖产生的废石约3582m3,集中运送至废石场,全部回填采空区。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产生活垃圾量为10kg/d。本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按365天计),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3.65t,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3)废矿物油
钻探设备日常维护会产生少量废矿物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和含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0.2t/a。本环评提出废矿物油收集于可封闭型危废收集容器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日产日清。
(4)含油抹布及手套
本项目维修机械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量约0.1t。据《国家危险名录》(2025版),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日产日清。
6、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不新建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废石场依托原有矿区,生产废水也均依托原有矿区设施,均为井下作业,因此不会对植被造成破坏及水土流失,依托的废石堆场上游设截水沟,防止洪水汇入废石堆场,引起底板滑动失稳和泥石流。也设置了截、排洪沟,下游拦挡坝,保证废石堆场不受洪水威胁,可以稳定,不会产生坍塌或泥石流。
项目区范围内人类活动频繁,在项目区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陷等地质灾害。项目区范围内无重要交通要道或建筑设施;无重要、较重要水源地;探矿区内无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区;占地类型多为一般杂木林地。
勘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回填,对探洞进行封堵,进行覆土绿化及植被恢复,引起项目区内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次勘查工作中,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均在井下作业,不会对当地的生态造成较大影响。为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着“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项目在探矿作业结束后将严格按要求对探矿作业遗留的孔洞进行封堵并进行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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