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资源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104国道东南侧纵三路西南侧地块等六宗零星地块功能策划方案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104国道东南侧纵三路西南侧地块等六宗零星地块功能策划方案项目
2.项目编号: HCBYN2025-00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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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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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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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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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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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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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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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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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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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东南侧纵三路西南侧地块等六宗零星地块功能策划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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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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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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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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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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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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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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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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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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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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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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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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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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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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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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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东南侧纵三路西南侧地块等六宗零星地块功能策划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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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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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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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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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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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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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明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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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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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明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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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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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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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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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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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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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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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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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东南侧纵三路西南侧地块等六宗零星地块功能策划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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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东南侧纵三路西南侧地块等六宗零星地块功能策划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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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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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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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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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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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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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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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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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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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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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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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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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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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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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的乙级及以上城市规划资质或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资质,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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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现场报名: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下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到******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3006,联系方式:******)获取。
②电子报名: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内,将汇款凭证截图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同时致电0593-******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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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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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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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BYN20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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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 记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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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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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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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东南侧纵三路西南侧地块等六宗零星地块功能策划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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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包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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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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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名 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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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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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应 商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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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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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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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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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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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本登记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全部资料,否则所造成的成果本司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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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3006)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ome)、福建******有限公司(网址:******/)等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资源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坪塔路2号
邮编:352100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湖曙光城26栋3单元3006
邮编: 3521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93-******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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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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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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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北京骡马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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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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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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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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