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空港经济片区局部控规用地性质调整”的批前公示
十资建批前公示(2025)第037号
根据规划项目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对“十堰市空港经济片区局部控规用地性质调整”******建设局将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一、项目概况: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东城开发区胡家村产业融合发展,拟对机场大道、胡枧路、茅塔河围合的80亩用地进行调整。经核查《十堰市空港经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区域原控规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现计划调整为公园、社会停车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等用地,同步开展片区控规动态维护。
二、调整主要内容:将原控规A-01-02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留白用地,用地面积为53392平方米。按照《十堰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及实际建设条件拟定调整后规划指标。具体如下表:
调整后地块指标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01-02-1 | 1401 | 18819平方米 | 公园绿地 | ≤0.1 | -- | ≥70% | ≤10米 |
01-02-2 | 1401 | 5987平方米 | 公园绿地 | ≤0.1 | -- | ≥70% | ≤10米 |
01-02-3 | 120803 | 6806平方米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5 | ≤10% | 0 | ≤24米 |
01-02-4 | 0704 | 4383平方米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1.0 | ≤35% | ≥20% | ≤24米 |
01-02-5 | 16 | 4198平方米 | 留白用地 | -- | -- | -- | -- |
01-02-6 | 16 | 13199平方米 | 留白用地 | -- | -- | -- | -- |
三、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纪要文件及部门意见。
四、公示地点:******建设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用地调整涉及地段;《十堰日报》;******建设局网站:******/。
五、公示时间:自《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於祥华;?电话:******,12336;
电子邮箱:******; ?邮编:442000;
通讯地址:******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建设局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