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平急两用”仓储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 111.5442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A************002001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康山北单元KS-01-02-19F-3号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选址占地约48.4亩,地上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本项目为湖州市“平急两用”重点仓储物流项目,项目平面布局以平急结合为设计主旨思想,“平时”满足城市生活物资中转分拨需求,“急时”可快速改造为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
2.3工程设计阶段、范围、各阶段设计服务内容:
(一)设计阶段:
中标单位实行设计总负责制,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修改、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开始下阶段设计。
(二)设计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含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如有,含标识标牌及平战转换)、节能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日照分析(如有,含报告)、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如有,含报告)、室内装修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抗震支架设计、钢结构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绿建设计、PC装配式设计(如有,至构件拆分阶段)、厨房设计、海绵城市、标识标牌导引设计等。
本项目不包含的专项设计:燃气、通信、无线覆盖、水务表前部分、外线接至低压出线柜的配电等专项设计。
备注:
所有设计均为施工图及后期配合服务全过程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满足国家规定相应阶段相应成果内容及深度要求。
(三)项目各阶段设计服务内容
1.施工图设计阶段:
******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如有,含标识标牌及平战转换)、节能设计、幕墙深化设计、日照分析(如有,含报告)、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如有,含报告)、室内装修设计、基坑围护设计、抗震支架设计、钢结构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绿建设计、PC装配式设计(如有,至构件拆分阶段)、厨房设计、海绵城市、标识标牌导引设计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专项设计全部专业、专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招标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2.后期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后期配合服务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招标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四)关于设计成果:
1)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包括不限于: 图纸以CAD 格式,效果图以 JPGE 或 PDF格式;设计模型(如有)须提供模型电子文件。
2)图纸资料文件按需提供。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设计工期要求:
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
2.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如专项设计等)。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设计质量要求: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准,满足绿色建筑星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在中标结果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中标结果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3.3.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CA数字证书办理:******/art/2021/10/19/art_******76_1030.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4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联 系 人:余女士、朱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18楼
联 系 人:黄芬、冯申申 电 话:******
******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电 话:******
地 ******委员会1号楼508(红丰路1366号)
8.软件技术支持
8.1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0512-******
8.2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