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有限公司LED节能灯具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LED节能灯具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1,920,000.00元(含税、含3年免费流量服务等一切)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飞利浦智能路灯灯具(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管理中心
1.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45日内全部交付完毕(如不能如期供货则视为违约)
1.9质保期:8年
1.10付款方式:
1期:支付30%预付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0%支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提供30%的收据给采购人。
2期,支付60%。货物出厂前,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包装视频、货物清单及安装指南,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实际成交金额的60%支付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提供60%的收据给采购人。
3期,支付10%。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扫码、调试、联网工作,并达到业主招标要求的使用效果后,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实际成交金额的10%支付成交供应商,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11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1.12其他:/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2 供应商须为飞利浦的生产厂家或者有产品经销授权的经销商(制造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商/代理商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3供应商须提供飞利浦原厂出具的8年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扫描件)
2.4供应商须承诺签订合同时可向采购人提供资格要求2.3项中质保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5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承诺均须加盖公章):
(1)须保证所供产品为飞利浦原厂正宗产品。
(2)能够免费提供所有灯具现场扫码、联网、调试服务,承诺所有灯具能顺利接入现有的飞利浦智慧管控平台,实现一网管控并平稳运行。
(3)能够对原有飞利浦智慧管控平台功能免费升级,加载飞利浦生成式人工智能体(AI),AI赋能策略、运维、分析等功能。
(4)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三年的免费通讯流量。
2.6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30日9:00至2025年9月2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16: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17: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9:00
6.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5年9月3日9:0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
6.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授权人员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查收。
7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通过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多次竞价)
8.2减价幅度:1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9月3日14:00至2025年9月3日15: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8.5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六路37号大庆市路灯管理所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丁先生
电 话:0451-****** ******
******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1、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