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审批,现就我校2025年自营食堂智慧餐厅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院自营食堂智慧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二、上限控制价:
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伍佰陆拾元整。
小写:(人民币)395560.00元。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学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五、采购内容:
******学院自营食堂智慧餐厅设备采购项目报价表。
六、供货时间: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将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并通过验收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对应发票及付款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及付款材料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100%款项。
八、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一)报价表(详见附件1);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到一个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文件袋外层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缺漏或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报价超过上限控制总价、上限控制单价、单价合计金额或总价计算错误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未按照报价表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私自更改删除报价文件内容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报价人应于******************服务中心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二)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陆老师 ******
(三)项目答疑联系人:罗老师 ******
十一、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一)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服务中心可以向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评审小组认为某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要求其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将不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