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长三角科创走廊G60药谷科技产业园二期污水处理站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玉兰大道与大柏店路交叉口
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玉兰大道与大柏店路交叉口,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30.46m2(约3.95亩),总建筑面积为571.06m2(不含水池),新增工业废水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规模1000m3/d,废水经“格栅集水井+隔油池+调节池+高效混凝集成装置+中间池+厌氧水解酸化池+A/O生化+除磷絮凝池+生化沉淀池+消毒清水池”处理,污泥采用“污泥池+叠螺脱水机”脱水处理。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及接管废水。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和污泥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包括:格栅井、隔油池、调节池、高效絮凝集成装置、水解酸化池、A/O池、除磷絮凝池、生化沉淀池、消毒清水池、污泥处理间等污水处理单元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包括:隔油池浮油、药剂间产生的药剂包装物、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包括:污水处理单元产生的栅渣暂,由格栅井配套的收渣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需要建设单位在验收前进行鉴定,在鉴别结果出具前,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若鉴定为危废,则按危废管理要求将该批次污泥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固废,则考虑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优先考虑综合利用。
噪声:污水处理单元提升泵搅拌机、曝气器、排水泵、脱水机、风机等设备。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污水处理站项目,处理的废水为园区入驻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日处理量为1000m3/d,污水处理站工艺为废水经“格栅集水井+隔油池+调节池+高效混凝集成装置+中间池+厌氧水解酸化池+A/O生化+除磷絮凝池+生化沉淀池+消毒清水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外排废水中常规因子满足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特征因子急性毒性、总有机碳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限值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表2限值中严格的浓度限值要求。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式,污水处理单元,包括: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等均位于地下,采取密封加盖并设置气体捕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污泥处理间设置风阀将臭气抽吸至臭气收集管路。收集的臭气全部进入“碱喷淋塔+生物除臭塔”设施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
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脱水污泥需要建设单位在验收前进行鉴定,在鉴别结果出具前,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若鉴定为危废,则按危废管理要求将该批次污泥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固废,则考虑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优先考虑综合利用。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污水处理单元均位于地下,设备均位于室内、设备基础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有限公司长三角科创走廊G60药谷科技产业园二期污水处理站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玉兰大道与大柏店路交叉口。所在区域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和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污染治理设备正常运转、满足评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芸芸;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长三角科创走廊G60药谷科技产业园二期污水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解压密码******).zip
附件2 公众参与意见表(解压密码******).zip
公示申请(解压密码******) .zip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