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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景苑小区室外生活给水管和水电表维修工程
三.项目编号:SLP—A******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五.更正事项:
1.原采购文件的“采购公告”中“1.1响应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更正为:“1.1响应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原采购文件的“采购公告”中“1.3响应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在响应单位缴纳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证明。”更正为:“1.3响应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持有的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参加采购会议时须提供原件;若已办理电子证书,可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代替。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在响应单位缴纳的至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社保证明。”
3.原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5年09月24日13时0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事项均予以相应调整,以更正公告附件为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公告发布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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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0-******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2号楼6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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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