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00 分 技术响应:24.00 分 商务响应:4.00 分 售后服务:6.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6.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7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50.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车站改造接入珠江路ZLC (0~4.00) |
车站改造接入珠江路ZLC方案合理,充分考虑现有设施布局、线路容量及珠江路ZLC性能需求;兼容适配性强、接口设计科学,功能验证等制定详细计划,测试场景覆盖全面,能实现无缝对接;硬件配置采用成熟可靠、先进、经济、扩展性好、便于管理和维护。酌情打分,满分4分。 | 4.00 |
车站计算机(SC)系统及服务器 (0~6.00) |
SC系统各项功能描述详细、完整,系统性能指标分析、计算、说明合理;硬件配置采用成熟可靠、先进、经济、扩展性好、便于管理和维护。酌情打分,满分6分。 | 6.00 | ||
终端设备 (0~10.00) |
检票机功能描述详细、完整,方案及外观设计合理,专用设备(ECU、读写器、二维码模块、双切电源模块等)硬件配置采用成熟可靠产品,设备性能指标满足要求。酌情打分,满分10分。 | 10.00 | ||
软件 (0~4.00) |
软件技术成熟、有相关应用业绩,投标方案中所涉及软件的功能、配置、规格、性能及授权等项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研发和项目管理流程规范,质量管理严格。酌情打分,满分4分。 | 4.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人员配备 (0~2.00) |
根据项目部成员配备情况,酌情得0-2分; | 2.00 |
项目负责人 (0~2.00) |
具有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 2.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质量保证 (0~3.00) |
在质保期内维保方案全面合理、内容清晰,对故障响应及修复等内容描述详尽,质量目标明确,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各项质量保证措施描述准确详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酌情打分,满分3分。 | 3.00 |
售后响应 (0~3.00) |
具有或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组建售后服务机构,有明确机构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对工程进入质保期的质保措施阐述详细、明确,能实时响应报修及维修需求。酌情打分,满分3分。 | 3.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1 (0~6.00) |
投标人的安装调试方案符合招标人实际使用要求,方案合理实施方案全面、符合招标人的实际使用要求,具有合理的进度安排、组织架构,具有良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酌情打分,满分6分。 | 6.00 |
安装及调试方案2 (0~4.00) |
投标人安装质量检验与验收方案详细、合理,检验方法科学,验收标准明确。酌情打分,满分4分。 | 4.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6.00) |
投标人具备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中AFC系统供货(或供货安装)部分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数据或内容的,需要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6.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龙灵路199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4楼 |
联系人: | 李爱萍 | 联系人: | 陈猛、陈超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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