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的通州湾示范区蓝海专线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 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检测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2工程规模:项目对现有管道及分支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管线总长度约12km,其中DN1000供水管道约1.8km,从通州湾示范区通海大道与规划三路交叉口起,沿规划三路往北至规划二路再往东至蓝海地块;DN500供水管道约9.75km,从通海大道现状 DN500管道位置起,往东往南利用现有管廊架架设至蓝海新材料码头;在久安三河西侧新建泵站,泵站占地约 1600㎡。工程建设费3276.93万元。
2.3招标范围:对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进行(1)见证取样类材料检测(水泥物理性能、砂石常规、钢材、混凝土砂浆性能、混凝土掺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钢绞线、 波纹管等);(2)基础工程检测(地基承载力、单桩竖向抗压和抗拔静载试验、高应变法检测、低应变法检测、焊缝探伤及管桩抗弯破损试验);(3)主体结构现场检测(混凝土结构和构件实体、后置埋件、结构性能、砌体结构等);(4)供水管道工程检测(钢管、球墨铸铁管、阀门、法兰、钢管及球墨铸铁管防腐、工程用钢材、钢管焊接接口焊缝探伤等);(5)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保温绝热材料检测、现场热工、围护结构实体、门窗、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空调负荷调试验测)、风机盘管检测等);(6)智能工程建筑(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检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安全防范系统检测、住宅智能化系统检测等);(7)室内环境检测(室内空气有害物质、涂料有害物质、建筑材料放射性元素等);(8)市政工程检测(土工、道路结构、埋地排水管、检查井盖及雨水篦等);(9)空调系统(综合效能检测);(10)建筑水电检测(给排水管材管件、阀门、电工套管、开关(含组合开关)、插座、电线电缆检测(含通信电缆、中高压电缆)等);(11)墙体屋面材料(砌块、砖、屋面瓦等检测);(12)建筑装饰材料(饰面材料、石膏板等)检测;(13)防水材料检测;(14)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检测;(15)管道工程综合评估******消防灯具照度、功率密度、灯具色温,显色指数,频闪,光通量,光效检测等);(17)燃烧性能(装饰板、石膏板、阻燃板、电线电缆、橡塑管和保温板燃烧性能检测);(18)******消防工程检测;(21)防雷装置检测;(22)其他未列明的检测项目。
即本项目检测内容为满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一切检测内容,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2.4检测服务期限:自各工程开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项目进度)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自身水平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均不另外计取检测服务费。
2.5合同估算价:合同估算价约35万元。
招标控制价:35万元。
2.6质量要求:试验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2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伍份),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他、违法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件)。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工程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6投标人须通过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验收备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官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无需密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有限公司
******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 8212 0900 0018 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费用类别 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 招标文件服务费 ****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投标人须公对公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5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如有)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按实支付。
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官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3-******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13-******
邮箱:******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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