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5年汕头南澳青澳机楼大院整体盘活出租项目(比选代理机构编号:04-17-04D-2025-D-A10147),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出租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承租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招租内容
1.1 项目概况:汕头市南澳县青澳机楼大院整体盘活出租,出租场地包括机楼一楼138.42平方米、机楼二楼206.62平方米、机楼三楼86.67平方米及空地(土地)974.26******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1.2 招租内容:
1.2.1项目地点:汕头市南澳县青澳镇山岗村中国电信青澳机楼。
1.2.2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18年。
1.2.3招租范围:汕头市南澳县青澳镇山岗村中国电信机楼大院,租用总面积为1405.97平方米,其中包括房屋面积431.71平方米和空地(土地)面积974.26平方米(具体出租面积以实际交付和双方丈量面积为准)。
1.3出租房屋及土地的交付方式:本次采用分阶段交付对物业进行出租。
具体情况如下:
1)空地(土地)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以物业实际交付日启开始计租;
2)机楼部分:一楼房屋138.42平方米******办公室及卫生间部分的面积共计约70.00平方米]、二楼房屋206.62平方米、三楼房屋86.67平方米[不含天面无线基站]。交付时间及条件:以比选人按机房搬迁腾挪方案及相关实际进度完成搬迁工作后交付,以物业实际交付日启开始计租;
1.4★特别说明:
(1)本项目拟以公开比选的方式开展招租工作,整体盘活,不分割出租,期限为18年。以物业实际交付日启开始计租;租赁期内,每3年租金递增3.6%;免租期3个月(递增时间线及免租期时间线不考虑延迟交付场地因素,免租期按物业实际交付日起开始计算,用于比选人场地搬迁、清理工作等因素)。
(2)租赁范围:商业,严禁在场地内生产、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化品;严禁在场地内开展非法活动;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房产内发生违法违规事件,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我方土地证载用途为综合,承租方需向我方明确使用用途,场地内经营涉及证照、申报、手续等一律由承租方负责。
(3)中选人对大楼的改造及装修不可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在施工前向比选人报批。
(4)中选人在比选人土地上搭建任何临时设施(构建物)需经比选人同意,并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合同到期后中选人需负责把土地恢复至原状,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拆除已搭建的任何临时设施(构建物),或无偿移交给比选人使用(以甲方意见为准)。
(************消防设施交由中选人维护看管,若需改造需在施工************消防设施配套建设及安全管理,做好租用物业卫生环境、防疫防控管理。
(6)租赁期内,比选人如因自用(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自用)或政府征拆需要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比选人提前6个月通知中选人,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中选人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须向我方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到期原路退还。
(8)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选人自行缴付,用电、用水由中选人自行安装独立分电表、水表,按实际使用量与比选人按季度结算,不纳入租金中。中选人如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比选人的同意,再由中选人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中选人负担。在双方未完成整体房地实物移交期间,中选人因使用部分租赁场地而产生的水电费,由中选人自行安装独立分电表、水表进行计量。由参选人对此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其参选予以否决。(按附件1《承诺函》)。电费结算标准按照实际使用度数*电费单价*1.10(已包括线损),水费结算标准按照实际使用吨数*水费单价+污水处理费分摊+生活垃圾费分摊。
(******消防设施配套建设及安全管理,做好租用物业卫生环境、防疫防控管理。由参选人对此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其参选予以否决。(按附件1《承诺函》)。
(10)参选人涉及比选人员工及其亲属的,应主动向比选人进行申报。如不涉及,参选人须对此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其参选予以否决。(按附件3《租赁项目不涉及比选方员工及其亲属承诺函》)
(11)交付时间和面积以双方丈量面积及比选人实物交付时间为准。
(12)本项目设置租赁期房屋及土地每月每平方米租金参选单价下限,具体如下:
1)空地(土地)部分:空地租金单价为4.41元/平方米/月(含配套)
2)机楼部分:1楼房屋租金单价57.75元/平方米/月,2楼房屋租金单价32.55元/平方米/月,3楼房屋租金单价32.55元/平方米/月;
参选人租赁期租金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比选人设定租金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详见附件2、报价表)。
(13)若参选人中选后无故放弃中选、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无故不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比选人将没收其全部参选保证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比选文件及合同的约定追究其法律责任,赔偿比选人的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包括重新比选的差价、延期损失、合同的预期可得收益等。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报价,在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的,除比选文件允许递交备选参选方案且参选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参选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参选处理。
1) 如参选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 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2) 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5)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26日24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4.3比选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
5.2 递交地点为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2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5 参选保证金要求:人民币250,000.00元。
******银行电汇方式的,比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文件******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6. 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
邮 编:515000
联 系 人:陈惠强
电 话:******
电子邮件:/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
邮 编:515000
项目负责人:林佩銮
联 系 人:林佩銮、姚滨雄
电 话:133******、******
电子邮件:******@189.cn、******
网 址:******/
开 户 ******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147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比选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9日
比选公告(附件)-公共服务平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