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
取水口鱼类资源保护关键技术研究
招标公告
******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2〕39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广东省水利厅以《广东省水利厅关于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粤水建设〔2022〕29******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79%、2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取水口鱼类资源保护关键技术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
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是调整原三江连通生态用水优先用于城乡供水,补充当地水资源短缺,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问题,推动形成韩江与当地水资源多水源供水格局,提升区域用水保障程度,改善本地水生态。工程包括古巷分水口至关埠取水口封闭管道主干线、潮阳分干线、普宁和潮南分干线三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输水线路全长约71.652km,泵站1座。其中:古巷分水口至关埠取水口封闭管道从位于潮州市古巷镇的鹿湖隧洞引水工程古巷分水口引水,通过管道输水至汕头市潮阳区,与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关埠取水口相连,输水线路全长约29.92km,设计流量25m3/s,采用盾构隧洞、钻爆隧洞,外径6.7/6.6/6.2m,输水内径5.1/4.9m。潮阳分干线从关埠泵站前池引水,输水至潮阳区河溪水库库尾河溪水,全长约15.14km,设计流量4.4m3/s,输水线路由TBM隧洞、埋管、顶管组成;普宁和潮南分干线自榕江关埠引水工程出水池引水,输水至普宁汤坑水库和潮南秋风水库,全长约26.592km,设计流量9.8m3/s,其中汤坑水库交水3.2m3/s,秋风水库交水6.6m3/s,输水线路由埋管、顶管组成;普宁市下架山镇葵岭村设下架山泵站,设计流量9.8m3/s,总装机6400kW。
2.2项目背景
工程取水时,取水口处形成的紊流、剪力、漩涡等均有可能造成由于周围流体速度超过鱼类适应能力而被动地加速趋向取水口从而出现卷载效应造成鱼类死亡的现象。根据不同类型鱼卵特性判断,受影响较为严重的主要是漂流性鱼卵以及刚孵化的运动能力较差的仔稚鱼及小型鱼类。个体稍大的鱼类游泳能力相对较强,受影响较小。根据有关试验结果,鱼卵、仔鱼在机械卷载效应中死亡率为70%~81%。
鉴于取水卷载效应对仔幼鱼损失受早期资源在取水口的时空分布、洄游性鱼类在取水口附近洄游滞留特点以及取水口附近水文水动力学特征与调度运行方式影响,环评报告要求工程开展取水口及上、下游周边鱼类早期资源分布调查、取水对鱼类早期资源的卷载效应的研究,并据此优化取水口设置、取水调度运行方式与补偿性鱼类增殖放流的种类和数量。因此,根据环评文件提出的要求,拟开展韩江鱼类早期资源监测和取水口卷载效应防控研究,为优化工程取水口设置、取水调度运行、支撑工程水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鱼类增殖放流可有效补充受工程运行影响的鱼类资源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工程对鱼类资源的不利影响,是保护鱼类资源,增加鱼类种群数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为补偿工程取水造成的鱼类资源损失,本工程运行后,需每年在韩江下游河段放流鱼苗50万尾。为评估增殖放流效果及优化增殖放流方式,拟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与评估工作。
取水口鱼类资源保护关键技术研究招标内容主要包括韩江鱼类早期资源监测和取水口卷载效应防控研究及鱼类增殖放流效果监测与评估工作两部分。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后续优化工程取水口鱼类资源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科研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为:
2.3.1对工程取水河段鱼类早期资源监测群落时空分布特征研究,开展工程取水口及上、下游周边水域鱼类早期资源、地形地貌、环境因子的调查,根据取水口周边河道形态和水文条件特征设置调查采样断面,分析鱼类早期资源在该水域的分布特征,分析影响早期鱼类资源的关键环境因子,建立早期鱼类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关系,为鱼类早期资源科学评估、优化取水调度运行方式的制定提供依据。
2.3.2对工程取水对鱼类早期资源的卷载效应研究,根据鹿湖取水口工程特征和所在河段河道地形特征以及已建引调水工程取水口的卷载情况,通过构建数值模型,研究不同工况、不同流场下取水对仔稚鱼的卷载影响,并据此提出防控措施。
2.3.3结合鹿湖取水调度方式,通过实地监测,分析取水口取水前后鱼类早期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变化特征,分析取水卷吸效应对鱼类早期资源的成活影响及对不同鱼类种群早期资源的丰度影响,评估该效应对鱼类早期资源影响的形式与程度,验证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并进一步优化卷载效应防控措施。
2.3.4识别放流区域鱼类种类组成、优势种和数量分布,分析鱼类群落结构特征,通过放流前后数据比较,掌握鱼类群落的特征及多样性变动情况;在工程每年增殖放流后,评估人工增殖放流对鱼类资源增殖、恢复的作用;利用渔业资源评估模型,估算增殖放流种类的合理放流数量,并通过生态水力学模型,考虑取水口卷载效应影响,基于放流鱼类栖息地适宜性确定增殖放流位置,为后期调整优化增殖放流种类、规模及位置提供支撑。
2.4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完成合同约定的技术成果应用要求、论文发表或录用等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通过评审验收,且完成本项目合同结算之日止。本项目研究工作实施周期计划为2025年6月至2030年12月,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2.5建设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揭阳市揭东区、榕城区、普宁市,汕头市潮阳区、潮南区等。
2.6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6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况(以投标人信誉承诺书为准);
3.1.3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投标人信誉承诺书为准)。
3.1.4人员要求
项目须设置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技术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派出;
②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对无法出具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的需出具加盖投标人本单位公章任职证明及签订周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要求:
(1)投标人为高等院校的,应为开设有水利类或水产类或生物科学类等与招标范围相关专业学科的本科院校;
(2)投标人为科研院所、从事科研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正在承担或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环境效应相关或鱼类资源保护相关研究项目(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外,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及成员方各方拟承担的职责和研究范围,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派出;
(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且牵头方须满足本款3.1、3.2的要求,成员方须满足本款3.1的要求;
(3)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投标阶段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阶段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7)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方数量至多为2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3日00:00至5月29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 投标人必须于5月29日00:00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5.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牵头方和成员方各方)投标登记前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办事指引。联合体投标的,需新增成员单位后进行投标确认登记,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进入项目-招标文件领取-02联合体投标信息”添加联合体单位。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登记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时30分。
6.1.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3 提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一式2套,将电子签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装订成纸质文件)、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注:备用U盘单独密封,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包封上写明“投标文件备用U盘”字样(U盘内拷贝投标软件生成的加密及非加密文件、可编辑文件)。(“备用U盘”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如不到场视为默认接受开标结果)。
6.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可以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
6.5 提交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一式2套(将电子签章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后装订成纸质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规定时间内。
注:
(1)线下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如因页数过多,装订困难,可分册装订,但需标明分册编号,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应编写书脊,书脊上应列明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
(3)开标时不拆封线下纸质投标文件,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平台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平台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有限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陈佳培
电话:******
招标人上级单位******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联系人:曾先生、叶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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