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拟对******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2025年7月20日债权总额人民币419,743,113.74元,其中:贷款本金275,000,000.00******************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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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公开竞价转让处置。交易对象:交易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交易条件: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431-******;张女士,联系电话,0431-******。传真:0431-******。邮政编码:130000。联系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吉林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华女士。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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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附件:
报纸处置公告(吉星轮胎)2025.9.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