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点的“递交截止时间”内容:
原为:“1、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04 09:00:00】”;
修改为:“1、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25 09:00:00】”。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点的“开标时间”内容:
原为:“1、开标时间:【 2025-06-04 09:00:00】”;
修改为:“1、开标时间:【 2025-06-25 09:00:00】”。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内容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原为:“(2)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上述招标代理指定的账户。有关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银行业务专用章)的基本户证明扫描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不接受在投标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2)提交时间:以转账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入上述招标代理指定的账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关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否则评委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不接受在投标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投标保证金”内容:
原为:“1、投标人应提交有关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银行业务专用章)的基本户证明扫描件”;
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交有关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如有需要也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单位处(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468-3号SM国际中心C区806)领取书面“通知”。
注:本“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