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现对“长丰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长丰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服务单位采购
2、项目地点:长丰县
3******委员会
4******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丰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批复中要求,结合长丰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现状,拟聘请专业咨询公司,编制长丰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规划。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长丰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规划、长丰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情况汇报PPT制作(如需)、组织完成规划文件专家评审。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纳入失信执行名单。
(三)最高限价
不超过27万元(报价为项目的最终完全报价包括人工、税费、车旅等一切费用,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30%首付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支付30%项目款,送审通过后支付40%尾款。
(五)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服务需求
1、成果要求:编制的发展规划,要求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对长丰县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发展有明确产业定位、发展空间、功能定位、建设目标等内容,规范产业园用地管理,提高产业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等方面的发展规划。规划建议要求站位高,具有针对性、精准性;总体规划文本,要求结构完整,条理清晰。
2、汇报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规划内容文本,以及提供上述规划和汇报幻灯片的电子成果备份文件。
3、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进行相关调研、汇报、编制等基础工作。充分听取项目委托单位意见及建议,根据项目委托单位意见及时调整文本。且在确定框架后及时与项目委托单位进行沟通确定,以便顺利完成编制。
(七)响应文件递交
1、本次投标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请各潜******服务中心1421室。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17:30。
3、由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本人签字,加盖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4、参与本项目时递交响应文件须根据响应文件模板格式,一式5份(装订并密封包装,并于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中心1423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
附件1:
评分办法.doc
附件2:
响应文件格式.doc
******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