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选聘评估机构对3家所属公司拟处置废旧物资和车辆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包括: 1.******有限公司委托******有限公司出具的《******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巴音风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2. ************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巴音杭盖光伏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3. ************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恩和风光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4. ************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公主岭风光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5. ************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红泥井风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6. ************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三圣太风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7. ************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陶日木风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8. ************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烏兰风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9. ************有限公司统筹管理单位场站武川供热电站拟处置库存材料(备品备件)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10. ************有限公司拟处置倒塌风机残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11. ******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12项低效无效资产市场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有限公司拟处置1台车辆确定其市场价值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根据评估复核工作的时间安排,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本次复核相关的文件资料,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后3日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复核工作,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2日内出具正式复核报告(复核意见)。若采购人不能及时提供资料,供应商提交复核报告(复核意见)的时间可以顺延; 实施地点:呼和浩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