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郎溪县“引岗济梅”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编号:LXX-GC-GK-******)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分标准表 3 组织机构设置修改为:
施工员、造价人员、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应是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要求同第1.4.1项),具体要求为:
施工员: 1 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
造价人员: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质量负责人: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终检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水利局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