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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6月20日)-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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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类型:审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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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福建
源发布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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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6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20-20256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鼓山~福州线路π入鹤林变220千伏线路工程

晋安区

******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鼓山~福州线路π入鹤林变220千伏线路工程福州变侧:路径长度约10.7km,其中新建架空输电线路长度约9.8km(单回路约4.5km,双回路长度约5.3km),利用已建铁塔更换耐热导线长约0.9km;鼓山变侧:新建输电线路路径长度约6.9km,其中架空输电线路约5.5km(单回路约0.3km,双回路约5.2km),双回电缆线路约1.4km;(2恢复华能电厂~凤坂、华能电厂~排尾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输电线路路径长度约7.84km,其中架空输电线路约6.5km(单回路约1.0km,双回路约4.0km,三回路约1.5km),双回电缆输电线路约1.34km;(3改造福州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鹤林220千伏变电站间隔,建设鼓山220千伏变电站、凤坂220千伏变电站及排尾220千伏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

1、输电线路走向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应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加强管理并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尽可能保持原生景观,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生态植被覆盖。输电线路走廊内林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期生产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建筑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对工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100μT控制。其中线路下方耕地、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满足限值10kV/m的要求。

4、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5、严禁施工弃方、废水等排入邻近水体。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范围,根据施工条件合理布置牵张场位置和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做好相应的生态补偿工作。

 

2

福州鼓楼鹤贵线脱开T接点接入鹤林变110千伏线路工程

晋安区、鼓楼区

******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110千伏温泉变脱开T接鹤贵线改T接至鹤涧线工程:新建输电线路路径约3.004km,其中双回架空段约0.4km,单回电缆段约2.604km(利用已建电缆隧道约2.534km,新建电缆沟约0.02km,新建排管约0.05km;(2110千伏南泉线解开与园泉Ⅰ路、南贵线T接工程利用原110kV园泉I路电缆通道在二塘巷与温泉公园内重新敷设110kV园泉I路电缆线路约0.393km,形成公园~温泉110kV线路;110千伏南泉线解开110千伏南贵线T接改造:利用原电缆通道在古田路及建华支路重新敷设110kV南贵线T接头至#2接头电缆约0.245km,形成南门~得贵110kV线路

1、输电线路走向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应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加强管理并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尽可能保持原生景观,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生态植被覆盖。输电线路走廊内林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期生产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建筑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对工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100μT控制。其中线路下方耕地、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满足限值10kV/m的要求。

4、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5、严禁施工弃方、废水等排入邻近水体。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范围,根据施工条件合理布置牵张场位置和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做好相应的生态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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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蜂快照: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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