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 以 邢信经开批投资[2024]0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及区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987.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7******消防管网3667米及配套电力管网,本项目勘察面积71488.47平方米,标准化工业厂房设计、施工42943******有限公司南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总限价:17987.47万元,其中勘察费限价165.34万、设计费限价365.17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17456.96万元。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05日历天)。2.4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其他:/。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2022年8月1日以来承接过一项4万平方米(或以上)钢结构厂房(EPC模式)工程总承包,注: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的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4 00:00 至 2025-09-10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张星星,联系电话:03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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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5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会宁综合物流聚集区69号 | 地址: | 邢台市襄都区大河时代壹号院6-103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1 |
联系人: | 东方 | 联系人: | 张星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有限公司邢台钢铁北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2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