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种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须至少满足以下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1个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中需至少包含合同签章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项目负责人名称等信息,如不包含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注: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住宅类项目。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页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页、该框架合同下的结算合同或订单扫描件等相关内容),每份结算合同或订单须同时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金额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的累计含税金额为准,业绩个数以框架合同的个数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截图,打印页或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否则不予认定。 6.信誉要求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截图,打印页或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7.其他要求: (1)******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或截图,打印页或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