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窗口)/******(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弃食用油脂无害化综合年处置技术改造项目
******街道土桥社区上合大道12号(施家山林业队)
******有限公司
拆除现有1条废弃食用油脂综合处理线(年处理废弃食用油脂300吨),并利用现有1#厂房新建1条废弃食用油脂综合处理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全厂年处理废弃食用油脂1万吨的能力。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污水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托运至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本项目卸料废气、除渣废气、毛料暂存废气、取样废气、反应釜加热废气、蒸房加热废气、离心废气、沉淀废气、称重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除雾+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化粪池污泥、污水站污泥、废润滑油及桶、废UV灯******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由专门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及桶、废UV灯管、废填料、废活性炭、废包装袋为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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