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2025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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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医院余杭院区
******街道余杭塘河南侧香樟港东侧1幢
******医院
******有限公司
************************医院余杭院区项目,本项目已获得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的批准,批准文号为:浙医机构〔2024〕6号。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888.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959.59平方米(其中健康服务设施大楼76274.6平方******************保健院”,为具有独立法人的二类事业单位,履行辖区保健功能和职责,由余杭区卫生健康局管理。该项目实施前另行环评,不在本次环评评价范围之内。 本项目设置床位400张(其中ICU床位8张),门诊量2000人/d,急诊量100人/d,手术量50人次/d。诊疗项目包括:急诊医学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重症医学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临床血液、临床微生物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专业,临床血清专业、临床分子细胞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主要功能包括:门诊(妇科、产科等)、急诊、病房、医技科室(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等)、手术室、辅助生殖实验室、保障系统、行政办公等。本项目不设置发热门诊、传染病区、放射治疗、停尸房、洗衣房(外包)、中药煎煮(外包)等。放射科等涉及辐射的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无
医院承诺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①污水处理站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除臭后,最终引至2#塔楼屋顶排放(DA001);②真空燃气热水机组燃气废气:收集后至1#塔楼屋顶高空排放(DA002);③进出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系统,车库内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最少6次,汽车尾气通过排风机经尾气竖井引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DA003~DA009);④食堂油烟:经风机收集后,通过处理效率为85%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裙楼屋顶顶排放(DA010~DA012);⑤检验科废气经3套高效空气过滤器+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引至裙楼屋顶排放(DA013);病理科废气经2套高效空气过滤器+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引至裙楼屋顶排放(DA014)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收集后至1#塔楼屋顶高空排放(DA015); 废水:建设单位做好雨污水分流,雨水收集 后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实验室特殊性医疗废水经科室内专用收集桶分类收集并中和处理后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设备预处理。医疗废水、其他辅助性设施废水、预处理后的食堂餐饮废水、实验室特殊性质废水一并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余杭塘河。。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兼氧池+接触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规模为500m3/d。 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防振、消声措施,以降低设备源强;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低噪声坡道,进出车辆低速行驶,降低车辆噪声源强,同时加强场界内绿化带。 固废: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危险废包装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进行消毒监测达标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泥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纯水制备废RO膜、废滤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物资部门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
******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移动探伤项目
******有限公司二层储存室
为了开展 X 射线移动探伤项目,拟配备 2 台XRS3型 X 射线探伤机,均为定向机,最大管电压为270kV,最大管电流为0.25mA。
1)在实施移动式探伤工作之前,使用单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以保证实现安全操作。评估内容至少应包括工作地点的选择、接触的工人与附近的公众、天气条件、探伤时间、是否高空作业、作业空间等。 2)在移动探伤作业前需要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探伤作业的性质、时间、地点、控制区和监督区范围、探伤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辐射事故报警电话等内容;公告时间需提前1~3个工作日,公告牌尺寸1.2m×1m。除了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进行必要的辐射告知外,还将进行清场工作,无法清场时,不开展移动探伤作业,还应考虑移动式探伤对工作场所内其他的辐射探测系统带来的影响(如烟雾报警器等)。使用单位应确保开展移动式探伤工作的每台探伤机至少应配备两名专职工作人员。 3)进行现场探伤时,先进行清场,将工作场所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现场射线探伤工作应在指定为控制区的区域内进行。一般应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的区域划为控制区。 4)在控制区边界上合适的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标牌,探伤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应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 5)控制区的边界尽可能设定实体屏障,包括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临时拉起警戒线(绳)等。 6)移动式探伤作业工作过程中,控制区内不应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为了使控制区的范围尽量小,应使用合适的准直器并充分考虑探伤机和被检物体的距离、照射方向、时间和现场屏蔽等条件。视情况采用局部屏蔽措施。 7)每一个探伤作业班组应至少配备一台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并定期对其开展检定/校准工作。应配备能在现场环境条件下可听见、看见或产生震动信号的个人剂量报警仪。 8)探伤作业期间对控制区边界上代表点的剂量率进行检测,尤其是探伤的位置在此方向或者辐射束的方向发生改变时,适时调整控制区的边界。 9)应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10)应有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应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夜晚作业时控制区边界应设置警示灯。 11)X和γ射线探伤的警示信号指示装置应与探伤机联锁,在控制区的所有边界都应能清楚地听见或看见“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 12)应在监督区边界和建筑物进出口的醒目位置张贴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警示语等提示信息。 13)开始移动式探伤之前,探伤工作人员应确保在控制区内没有任何其他人员,并防止有人进入控制区。控制区的范围应清晰可见,工作期间应有良好的照明,确保没有人员进入控制区。如果控制区太大或某些地方不能看到,应安排足够的人员进行巡查。 14)在试运行(或第一次曝光)期间,应测量控制区边界的剂量率以证实边界设置正确。必要时应调整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 15)开始移动式探伤工作之前,应对便携式X-γ剂量率仪进行检查,确认能正常工作。在移动式探伤工作期间,便携式X-γ剂量率仪应一直处于开机状态,防止射线曝光异常或不能正常终止。 16)移动式探伤期间,工作人员除进行常规个人监测外,还应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个人剂量报警仪不能替代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两者均应使用。 17)探伤作业时(应急探伤除外),应在作业现场边界外公众可达地点放置安全信息公示牌,将辐射安全许可证、公司法人、辐射安全负责人、操作人员和现场安全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和环保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1、电离辐射 本项目探伤机为Ⅱ类射线装置,由X射线装置的工作原理可知,X射线是随机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本项目使用的X射线探伤机只有在开机并处于出线状态时(曝光状态)才会发出X射线。 2、废气 X射线探伤机在开机状态下,会使空气电离产生少量臭氧,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可自动分解为氧气,这部分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
220千伏香樟变系列工程南段电力廊道(香樟变至文一西路南)新建工程
******街道
新建4回路220kV+4回路110kV单舱电力隧道(本期将香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中绿汀~古荡双回π入香樟变形成的4回220千伏线路纳入本隧道,将香樟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中的海创~五常π入香樟变形成2回110千伏线路纳入本隧道,剩余2回110千伏预留),新建工作井4个,路径长约2.26km;新建4回路110kV电力管沟长约2.6km,并迁改“绿汀-铁荆大”、“绿汀-电信”各1回110kV电缆至此管沟(迁入路径长约0.58km,敷设2回,预留2回),其余4回管沟段均为预留;迁改线路需另新建1回110千伏电力管沟路径长约0.37km。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1、废气:施工工地围墙设喷淋喷雾降尘设施,并设置大气在线检测设备。土方作业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施工结束后,尽早对场区内的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输电线路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气,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2、废水:施工废水、泥浆水等汇集到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泥浆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经防渗处理过的临时简易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性废水与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时先建围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间休息时段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加强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作业;根据预测结果,电力隧道营运期地下风机设备噪声对场界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电力隧道工井周边声环境质量亦将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建筑垃圾运输至规定的消纳场所。施工作业完成后,施工场地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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