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NDCG[2025]07号
******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280000.00
最高限价(元): 280000.00
保证金金额(元):2800.00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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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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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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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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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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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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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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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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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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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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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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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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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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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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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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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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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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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5〕6 号)规定,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须根据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若投标人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注:采购人依法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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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9幢705
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报名的将《领取文件登记表》******。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文件售后不退,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9幢705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9幢7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1)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有限公司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三源大道66号
联系人:邱女士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9幢705
联系人:小吴、小彭0593-******
附件: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