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霸州市煎茶铺镇艺博五金制品厂扩建年产10万套户外支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9月16日取得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霸环管[2025]B129-1号),项目于2025年9月20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10月17日竣工,相应的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于2025年10月17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07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霸州市煎茶铺镇艺博五金制品厂扩建年产10万套户外支架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煎茶铺镇艺博五金制品厂
建设地点:霸州市煎茶铺镇艺博五金制品厂位于霸州市煎茶铺镇大高各庄村,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扩建。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①废气:
喷粉工序(3个喷室)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3套)处理后分别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烘干、固化工序天然气热风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与固化工序废气一起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炉窑标准要求及5.1烟气黑度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年2月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
②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5m3/d)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对设备采取置于车间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金属除尘灰、塑粉除尘灰、塑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四合一清洗液、废包装桶(四合一清洗剂)、残渣、污泥、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金属除尘灰、塑粉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集中收集的塑粉回用于喷粉工序。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四合一清洗液、废包装桶(四合一清洗剂)、残渣、污泥,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建设项目调试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07日。
三、公众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即日起5个工作日发表对该工程调试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霸州市煎茶铺镇艺博五金制品厂
公司地址:霸州市煎茶铺镇大高各庄村
联系人:王月冬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