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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宾县2025年供水工程2025年7月3日管材采购任务招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黑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7-04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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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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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宾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施工管材采购项目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宾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施工施工项目管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宾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施工项目管材采购

1.2项目编号:CG-******-07562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管材采购,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采购预算总价(含运费)

备注

给水管

PE100,DN225,1.6mpa

118.00

130.50

15399


给水管

PE100,DN225,1.25mpa

4840.00

110.20

533368


给水管

PE100,DN225,1.0mpa

20998.00

90.35

******.3


给水管

PE100,DN160,1.25mpa

1886.00

55.10

103918.6


给水管

PE100,DN160,1.0mpa

9744.00

43.90

427761.6


给水管

PE100,DN110,1.0mpa

22269.00

21.90

487691.1


给水管

PE100,DN90,1.25mpa

428.00

18.40

7875.2


给水管

PE100,DN90,1.0mpa

14102.00

14.40

203068.8


给水管

PE100,DN63,1.25mpa

33107.00

8.95

296307.65


给水管

PE100,DN50,1.6mpa

7299.00

6.95

50728.05


给水管

PE100,DN32,1.6mpa

24635.00

3.05

75136.75


给水管

PE100,DN25,1.6mpa

23200.00

2.00

46400


给水管

PPR,DN25,1.6mpa

2080.00

2.06

4284.8


给水管

PPR, DN20,1.6mpa

1681.00

2.06

3462.86


 

166387


******.71


注:上述物资采购单价、采购预算均含税含运费。

1.5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宁远镇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7.3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7.4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7.5验收

1.7.5.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7.5.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7.5.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7.5.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1.4条。

1.7.5.5验收异议时限

1.7.5.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5.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6验收异议处理

1.7.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7.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7.6.3采购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物资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1.7.6.4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1.7.6.5如所供产品产生任何检测不合格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损失,三方检测费用,不得再参与省建投任何XX类材料招标项目”。

1.7.7 如设置送样环节,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送样,采购人可对样品的质量、材质、做工等方面进行初验,对于初验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后续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且产品质量应不低于送样质量。对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其供应商应按要求迅速调整,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8履约担保

******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1.8.2履约担保金额:无;

1.8.3履约担保时间:本次竞价成交公示后,成交供应商5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履约保函;

1.8.4履约担保退还: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毕所有合同项下义务后5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履约担保。

1.9付款方式及时间

1.9.1付款方式:甲方通知乙方开县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按甲方实际收货数量开具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把发票原件提供给甲方后,甲方通过网银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款项;

1.9.2付款时间:甲方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乙方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拔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网上一次报价

3.采购预算:4,152,571.71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3%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3%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07-05 10:00(北京时间)2025-07-08 10:00(北京时间),在******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如下)。

承诺书

 

采购人

本人XXX(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与贵公司开展合作过程中愿意针对所提交的投标资料、响应投标全流程、供货等方面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投标资料、响应投标全流程方面: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行为即视为对贵单位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的完全认同。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完全真实、有效。本公司有能力充足、及时的供应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所有产品。

二、供货安全方面:本公司自行承担所供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常规货物、危险品等)在运输过程中的损毁、灭失风险、对运输车辆及司机可能造成的任何伤害风险及对第三方可能造成的任何风险。

 三、疑似存在关联关系的识别与处理

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

1、不存在从同一个响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的情况;

2、不存在供应商之间主要人员、股东存在一致性情况;

3、不存在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情况;

4、不存在参与采购的供应商报价从同一个响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提交情况;

5、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查询工商备案信息、第三方商业查询软件等手段证明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如存在以上情形。所涉及供应商参与的当前采购项目按照响应否决处理,后续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且该行为会被记录并留档。

 

          

 

 

  承诺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合成在一个PDF内(PDF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2.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7-05 10:00(北京时间)

5.2.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5-07-08 10:00至2025-07-08 18:00(北京时间)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1)采购文件不收费。

2)不收取交易保证金。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5-07-08 10:00(北京时间)2025-07-08 18:00(北京时间)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三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2. 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万元以下

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5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2000元/次收取

500万元(含)以上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11.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12.联系方式

 购 人:******有限公司宾县分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系 人:杨先生

    话:******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黄先生******

    期:2025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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