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务用车采购议价资格项目的潜在应选人应在******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9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应选文件。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50Z******
******法院公务用车采购议价资格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760,000.00元(其中采购包1:人民币1,030,000.00元;采购包2:人民币7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应选人资格要求(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
1、应选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应选人为分公司参与应选的,须取得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选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承诺函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3、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属性为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注:应选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应选文件格式。
4、应选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应选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应选。(按承诺函格式提供书面承诺)
6、应选人须是本项目采购汽车品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具有本项目采购汽车的品牌授权)。
7、应选人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中“乘用车”的应选人,且服务区域包含广州市。(提供能体现类别的已入库网页截图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应选人通过“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在支付标书费并报名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下载比选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下载比选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线上报名的平台技术支持(仅限技术咨询):
李先生,电话:020-******-926;
张小姐,电话:020-******-925。
相关平台操作文件:******/f/list-39.html
四、提交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五、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黄先生
电话:******-20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