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WH010FJ25EP0370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6M-******-000372-9
一、项目编号:WH010FJ25EP0370
二、项目名称: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一期)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鸠江经济开发区北湾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150亩,建筑面积约14.4万㎡,其中综合办公楼1.6万㎡、2#办公楼0.4万㎡、配套用房0.5万㎡、试制车间1.5万㎡、生产车间6.7万㎡、原材料库及成品库1.5万㎡、洁净车间(按基本十万级、局部万级考虑)0.8万㎡等,同时配套建设水电、景观照明、管网等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范围:(1)总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 EPC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试制车间、生产车间、原材料库及成品库、洁净车间(不含工艺设备)、危险品库、固废库、成品垃圾站、综合办公楼、2#办公楼、配套用房、连桥、门卫、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市政管线(水、电、气及通讯等)的接口和道路接口(或连接段)等,包含协助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竣工、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审核,包含承包范围内的设计、施工、采购、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本次总承包范围不包含:1)光伏发电、生产线及研发设备(立体仓库、喷涂等)的设计、采购及施工。2)专用合同条件附件2中内容。(2)设计部分:在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前期设计的完善工作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变更)、各专项深化设计、设计与施工阶段的BIM 应用、施工配合、竣工图编制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护工程、地基及基础工程、总平面设计(含综合管网、开设路******消防工程、燃气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泛光照明、气体灭火、生活热水、抗震支架、标识导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室内外及地下等)、充电桩、BIM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用水节水、水土保持、室外连桥、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厨房、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市电引入及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以及相关设计(含工业工程设计)配合工作等。(3)工程施工:在 EPC 框架内与设计内容一致。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为准。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54000.00万元。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投标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的房建工程(其中工业建筑不小于7万㎡)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2)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如该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的或为EPC总承包业绩,则在该业绩中,本项目投标人承担的任务须包含施工,否则不予以认可。
(4)联合体投标的,此处类似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的业绩为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业绩。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的房建工程(其中工业建筑不小于7万㎡)的EPC总承包业绩。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的房建工程(其中工业建筑不少小于7万㎡)的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内,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的房建工程(其中工业建筑不小于7万㎡)施工业绩。
注: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图审合格证明或竣/完工验收资料);二者资料缺一不可,中标后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投标人业绩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否则不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可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②竣/完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完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完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③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设计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施工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④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 ≤2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身份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主体信息。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4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5日0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4.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7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417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6488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444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
联系人:杜凡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唐晨、冯建敏、刘亮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0512-******,400-998-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招标计划.pdf
招标计划.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