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文化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游局(市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兴仁市第四批******街道)及学会推荐的项目进行了评审,并经我局审核,形成兴仁市第四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兴仁市第四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20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2025年6月18日起至7月7******旅游局反映情况(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兴仁市文化馆
******街道科教路20号
邮政编码:562300
联 系 人:吴虹霖;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80@qq.com
附件:兴仁市第四批县(市)级非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名单
?????????******旅游局
??????????????????????????????????????????????????2025年6月18日
兴仁市第四批县(市)级非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结果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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