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查基地大院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1楼招标代理部)或网上(邮箱:******)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JL2025HPHG03002
项目名称:海查基地大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648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648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海查基地大院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8.88平方米。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墙面油漆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及电气系统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项目清单)。
- 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②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 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2)供应商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 2022年 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 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②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 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 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 若该供应商为中标人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供应商拟委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提供《资格声明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核对为准。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5.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1楼招标代理部)或网上(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07月29日起至2025年08月04日(办公时间09: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银行公对公转账,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账号:************5532 1. 现场报名: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供******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1楼招标代理部购买磋商文件,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确认报名已完成。 2. 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供******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获取并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回复至采购代理邮箱,需致电联系采购代理确认报名已完成。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四楼开标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四楼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缉私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兴南路10号海查基地
联系方式:刘先生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方式:肖工 黄工 02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 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