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温宿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fs-2025-50
项目名称:2025年温宿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2元
最高限价(元):
******.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温宿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2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温宿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取得在市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授课人员需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上述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健康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28日10: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教育局
地址:温宿县温宿镇文汇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解放北路御城青山商业综合体御城大厦a座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毅杰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