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湘阴通用机场项目核准的请示》《******委员会关于核准湘阴通用机场项目的请示》(岳发改〔2024〕80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六十三条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文件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八条和《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湖南省湘阴通用机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区域相关政策,符合《湖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1—2035年)》。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委员会《关于<湘阴通用机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备案审查意见》;《民航湖南监管局关于湖南省湘阴县通用机场场址审核意见的复函》(民航湖南监管局函〔2021〕47号);湖南******事务中心《关于湘阴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的报告》(湘重点〔2024〕260号);******人民政府与南部战区空军签订的《新建湖南省湘阴县通用机场工程项目军地协议》;《******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湘阴县通用机场项目建设资金的承诺函》******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湖南省湘阴县通用机场项目投资联审意见》。
三、核准内容
1.为进一步完善湖南省通用航空网络布局,促进县域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低空旅游业的发展,优化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及公共服务和应急救援体系,同意建设湖南省湘阴通用机场项目。
项目代码:2112-430000-04-05-313213
项目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六塘乡龙潭村。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按A2类通用机场规划设计,飞行区等级为1B。新建1条800m×30m的跑道、1条61.75m×10.5m的垂直联络道、11871.59m2的停机坪(含停机位10个,其中固定翼机位6个,直升机位4个)、2150m2的航站综合楼、2484m2的机库、535m2的特种车库、680m2的动力中心、30m2的门卫房、80m2的道口安检用房、260m2******消防站******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安防、绿化等工程。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20863万元。其中,资本金25%,为企业自筹;剩余75%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5.招投标: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抓紧落实项目的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资金未落实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如引进社会资本作为项目业主,则履行项目业主变更手续;如有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则由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来源评估论证,并视情况调整项目批复相关内容。
2.做好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项目单位应进一步优化机场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格落实《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会同机场所在地政府做好机场净空保护、电磁环境保护、噪声敏感区域控制等工作。
3.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环境,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运营安全。
4.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5.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