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农村局
项目名称:户外高炮“宿有千香·霸王蟹”品牌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在宿城区迎宾大道与北京路路口迎宾大道东侧高炮南侧面投放“宿有千香?霸王蟹”品牌广告,累计投放60天。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有限公司与宿迁市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签订本项目所投放广告位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已查阅),拥有北京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广告位第一产权合法且唯一产权;该公司作为本项目所投放广告位第一产权所有者,有独家使用广告位进行广告宣传的权利,同时也具有出租和转让的权利。
******有限公司代理该广告位(《独家一级广告代理授权书》已查阅),也具有授权代理合法且唯一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B座5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
专家一:高 溧(******有限公司)
专家二:陈东雷(宿迁******管理局)
专家三:谭 艳(宿迁******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09月17日18点00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农村局
联系人:刘孝来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67号
联系电话:0527-******
2.******财政局
联系人:刘欣雨
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2号财政大厦5楼
联系电话:0527-******
******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雯雯
******居酒店旁)浙江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电话:******/0527-******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