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国家医保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提醒功能改造项目
二、 本次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元),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三、 采购内容
******卫生院国家医保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事前提醒功能改造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智能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医保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需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智能审核事前提醒接口规范》对信息系统进行改造。现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四、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截图及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其他事项
(一)如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期限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附上由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公告期满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供应商认同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院不再受理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质疑。
(二)供应商须提供独立的“响应文件”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上述文件须装订完好并密封包装,封面写明响应单位、参评项目,并按要求时间递交至本项目指定响应地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卫生院
(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路13号
(三)联系人:张工
(四)联系电话:******
时间:2025年07月7日至2025年07月11日 17:00分,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 (如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顺延五个工作日)
******卫生院后勤保障科信息办
******卫生院门诊楼四楼 (张工收 0756-******)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卫生院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