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就3D体态及脊柱评估系统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妇******保健院3D体态及脊柱评估系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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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拟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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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二、技术参数: 包1 1.设备名称:3D体态及脊柱评估系统 2.数量:1台 3.技术参数要求: 3.1适用范围:对人体体表三维数据及人体生物电信号进行采集、分析和处理,用于辅助医疗机构,从人体形态学测量以及生物力学、人体肌力等方面,对人体进行数字化、自动化、系统化的体型体态评估、关节活动度及稳定性评估以及体成分评估。 3.2硬件参数 3.2.1传感器类型:3D深度视觉传感器、力学传感器、人体生物电传感器: 3.2.3体重测量范围:10kg-200kg; 3.2.4体重测量精度:±0.1kg: 3.2.5体脂率测量数据精度: ±0.1%; 3.2.6三维数据采集时间:30s~35s; 3.2.7显示器参数:≥21”高清显示器; 3.3技术指标 3.3.1▲通过无辐射3D扫描技术对人体进行全身扫描,并完成真实三维模型重建,模型可360°旋转并可呈现人体正面3D图像模型,背面3D图像模型; 3.3.2▲无需人工辅助,AI自动识别人体骨性标志点≥27个,包括:第七颈椎棘突、肩峰、左/右肩胛骨下缘、第十二胸椎棘突、左/右髂后上棘、左/右髂前上棘、足跟、骶骨最低点、耻骨联合、股骨大转子、左/右下臀线、左/右臀峰、腘窝、内膝、内踝等 3.3.3根据人体三维模型进行自动化、智能化评估,评估项目至少包括:颈部矢状面姿势评估(头前引评估)、颈部冠状面姿势评估(斜颈)、高低肩评估、圆府评估、脊柱冠状面、矢状面功能评估、膝关节冠状面评估(膝外翻、膝内翻)、膝关节矢状面评估(膝过伸)、足底压力评估及分析并输出个性化测评报告; 3.3.4▲人体中线及生物力线评估:可实现360°旋转查看: 3.3.5▲3D骨盆专项评估;可生成个性化骨盆轮廓截面图,进行骨盆前/后倾符,骨盆前/后核、骨盆旋移、骨盆侧倾的评估,可输出偏移值、评估结论、异常项目肌肉情况分析等。 3.3.6▲支持对人体重心平衡检测,评估左脚、右脚、前后重心、左右重心、进结合四象限的各压力分布情况,得出风险提示与建议; 3.3.7▲关节活动度评估;对颈部和髋关节在不同平面下的运动轨迹进行动态捕捉与追踪,可完颈部冠状面、矢状面及水平面的关节活动度的评估;可完成髋关节冠状面活动度评估。 3.3.8人体成分测量原理:直接节段多频生物电阻抗测量法(DSM-BIA法) 3.3.9至少具有通过8点接触式电极以及4个不同频率的阻抗(5K、50K、250K、500K)分别在5个节段部分(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进行人体成分测量; 3.3.10主要测量值:人体成分分析(身体总水分、体脂肪、肌肉量、体重),肥胖分析(BMI,体脂百分比),节段肌肉分析(根据当前体重: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细胞外水分比率分析(细胞外水分比率),测试历史记录(体重、骨骼肌重量、体脂肪率、细胞内外水分比率),体成分评分,体型,体重控制(目标体重、体重控制、脂肪控制、肌肉控制),肥胖评估,营养评估,身体均衡评估(上肢、下肢、上下肢),节段脂肪分析(右上肢、左上肢、躯干、右下肢、左下肢),节段水分分析,节段细胞内水分分析,节段细胞外水分分析,研究项目(细胞内水分、细胞外水分,骨骼肌、基础代谢率、腰臀比、内脏脂肪等级、肥胖度、去脂体重指数)。 3.3.11▲支持≥9项毫米级身体围度测量:左上臂、右上臂、胸围、腰围、臀围、左大腿、右大腿、左小腿、右小腿: 3.3.12▲医生可根据测评数据参考值个性化编写结果解析意见,并添加到报告中: 3.3.13▲人机交互方式≥3种;手势交互、姿势交互、按键交互; 3.3.14支持自动存储所有数据并自动上传至云端、支持远程查看。 3.3.15▲支持数据可追溯,可通过数据管理平台随时调取历次三维模型与测评数据。并对历史数据进行处理,生成趋势变化图: 3.3.16具有电子版报告和纸质版报告2种以上呈现方式。电子版报告:设备端测量完成后,扫码绑定用户信息,登陆B端管理平台查看电子版报告;纸质版报告;设备测量完成后,绑定测量用户信息,登陆B端管理平台,选择报告,打印报告;或在设备端打印报告: 3.3.17提供包括HIS、EMR等多种数据接口; 3.3.18使用年限:≥6年 4.配置要求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及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要求 3.1设备是原厂原装全新未经使用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要求及甲方技术要求,提供出厂测试报告,国家规定计量和强制检定的设备需提供强制检定合格证和计量合格证。国产货物检验合格的出厂日期与实际到货日期间隔不超过半年。 3.2投标人负责将所供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及设备安装所需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 3.3设备安装所涉及的有关零配件均由投标人提供。 3.4如设备涉及网络系统对接,由中标人负责对接费用。 4.报价要求 4.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如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4.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5. 包装运输 5.1包装应有良好防湿、防锈、防潮、防腐及防碰撞措施,包装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6.验收标准 6.1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所有应需的线材与备件,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乙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完工后施工现场的垃圾清理和包装物的回收由乙方负责。 6.2设备到货后安装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设备的包装、外观、设备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开箱检验。如在开箱检验中发现所交付的合同设备有短缺、损坏、不合格产品等;或与合同、随机文件不相符的情形;乙方应于5日内无条件予以补足,如需更换的,乙方需在甲乙双方协商期限内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待设备补足或更换后,甲乙双方重新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开箱检验合格后再组织安装调试。 6.3设备到达甲方后5个工作日内由厂家培训合格的工程师上门安装调试,乙方对设备进行首检并提供对应佐证资料给甲方工作人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6.4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6.5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正常使用一个月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设备的调试、验收由甲乙双方及相关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重要设备在验收时,应有制造商技术人员现场协助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设备技术资料所规定要求,经调试后还无法达到相关规定要求的,乙方需在甲乙双方协商期限内予以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6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式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合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前产权及保管责任、灭失毁损风险归乙方。 7.付款方式: 7.1支付比例100%,所有设备验收合格并由乙方提供合同、甲方验收报告、正式发票后60天内免息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8.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8.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乙方放弃中标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本次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8.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8.2.1以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在乙方履行项目期间内,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退还申请,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当发生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及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全部或部分扣减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额。 8.2.2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在乙方履行项目期间内,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并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使用保函或担保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当发生有明显证据证明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乙方有明显过错致甲方造成损失等情况,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银行领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补足。 9.质保期 9.1乙方保证合同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的要求。整机(含所有零配件)原厂保修期3年,质保期自设备试运行后通过双方代表验收并在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乙方需提供设备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上述保修方案的服务书。该服务书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所投设备名称、招标人名称、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名称、落款日期等内容。(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自用户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提供正版软件终身升级服务(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9.2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售后服务单位接到用户设备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回复处理意见,24小时内现场维修,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每逾期一天,质保期延长二天。维修时间超过三天,乙方须提供备用机无偿给甲方使用,否则构成违约责任,乙方按逾期每一天1000元计算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30天后若完全不能修复则由乙方更换同款整机(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免费保修期内维修不超过三次(含三次),若超过三次,从第四次维修结束日起计算延长贰年免费保修。 9.3保养:保修期内至少每季度1次按生产商保养标准做1次保养(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并出具报告交甲方医疗设备部留存。保修期后,乙方对设备实行终身上门维修,终身上门保养(≥1次/年),并提供维修保养报告(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4保修:免费保修期内,合同仪器必须由厂家工程师上门保修,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质保期满后提供合同项下仪器终身维修服务,只收取更换配件的材料款。 9.5乙方未履行前述维修和保养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报告。 9.7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货物资料。 9.8建立质量跟踪档案,对甲方进行定期回访(电话或现场)。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的运行。 9.9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清远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9.10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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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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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8月29日16:00前将资料交采购中心(资料不接受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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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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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763-****** |
******保健院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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