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花镇镇东村百贺家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袁花镇镇东村百贺家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二标段已海宁市******农村局以2505-330481-20-01-11561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袁花镇镇东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镇东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袁花镇镇东村百贺家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二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00万元,工程概算741.93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67.3589万元,建设规模:袁花镇镇东村百贺家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二标段,主要包括该区块内72户室外道路工程,道路面积共8844平方米;排水工程,其中包括雨水管2124米,污水管5913米;照明工程,其中包括路灯12套,庭院灯24套;绿化工程,绿化面积4232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袁花镇镇东村。
2.2招标范围:袁花镇镇东村百贺家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二标段,主要包括该区块内72户室外道路工程,道路面积共8844平方米;排水工程,其中包括雨水管2124米,污水管5913米;照明工程,其中包括路灯12套,庭院灯24套;绿化工程,绿化面积4232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667.358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0-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工程合同价5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室外配套工程(不包括单独市政工程、交通道路工程、污水管道工程)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两者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2020年1月1日指的是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 年6月16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 日至2025年6月 日09:00。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人:
海宁市袁花镇镇东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袁花镇镇东村
******街道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6楼
联系人:
周先生
唐女士
电话:
******
0573-******
邮箱:
/
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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