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翔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进入社会公示阶段。
******旅游局组建评审专家组,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提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人选名单(共25名),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翔安区文化馆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受理单位:翔安区文化馆(新馆)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印斗山南路5号
邮政编码:361100
电话号码:0592-******(8:00-12:00 14:30-17:30)
电子邮箱:******
附件:
******旅游局拟认定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人选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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