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水处理实训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受******学院委托,******有限公司代理******学院水处理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YNZC2025-G1-06490-GXZX-0067/GXTC-A1-******
1.2 项目名称:******学院水处理实训室建设项目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陆万元整(¥:4860000.00元)。
1.4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捌拾陆万元整(¥:4860000.00元)。
1.5 采购需求:
|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数字孪生污水处理智慧实训室建设(含实验室改造) | 1 | 套 | 
| 2 | 自动监测平台(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在线自动监测仪) | 1 | 套 | 
| 3 | 混凝实验搅拌机 | 3 | 台 | 
| 4 | 浊度仪 | 2 | 台 | 
| 5 | 水处理过程控制实训系统 | 3 | 套 | 
| 6 | 污水循环处理综合实训系统 | 1 | 套 | 
| 7 | pH计 | 2 | 台 | 
| 8 | 可视化膜过滤工作单元 | 1 | 套 | 
| 9 | 水处理工艺仿真软件 | 1 | 套 | 
| 10 | 水处理VR模拟仿真系统 | 1 | 套 | 
| 11 | 水处理专用训练组件 | 1 | 套 | 
| 12 | 编程器 | 4 | 套 | 
| 13 | 工作平台 | 11 | 个 | 
| 14 | 带水槽工作台 | 4 | 个 | 
| 15 | 耗材柜 | 4 | 个 | 
1.6 项目实施时间: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开展、安装、调试、试运营等内容,采购人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并投入使用。
1.7 实施地点:******学院指定地点。
1.8 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货物和服务均达到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后根据管理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暨完成验收。
1.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年(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当日);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当日)。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3.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
3.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3.4售价(元):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学院校园网》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6.3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45000(元)
******银行转账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注:(******银行保函的开具时间为准;(2)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确保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顺利到账,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银行保函扫描******银行保函退还各投标人。
6.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学院
地    址:******街道134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7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室
联系方式:薛蕊、晏文杰、吕敏、陈嫦、张译
联系电话:0871-******、0871-******
邮    箱:******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蕊、晏文杰、吕敏、陈嫦、张译
电      话:0871-******、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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