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2411-610168-04-01-291979批准建设,
******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容积率拟定为3.0,总建筑面积约10.07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6.91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3.1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等(建设规模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2.2 项目地点:六合窑路以南,纱厂南街以北,1号规划路以东大华二期安置楼以西,用地约为34.6亩(宗地号QJ11-5-101)。;
2.3 项目投资总额:******0元;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062bFzjEXDZ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含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投资金额约为39658.20万元。;
2.6 其他:计划工期78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信息为准。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格: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6)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8)申请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可查询。
(9)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资格******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进行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10)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鼓励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06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5年06月25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下载资审文件。
4.2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5年07月0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居安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电子版(光盘)3套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异议,请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系统提出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张怡、马超;电话:029-******。
8.监督部门
******委员会(大明宫)招标办。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西安市大明宫遗址区玄武路78号办公楼西区一层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
联系人: |
唐怡雯 |
联系人: |
张怡、马超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
邮编: |
710061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银行: |
******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4 |